暂停施工通知书
四川东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:
经查,你单位在实施“内江市翔龙山摩崖石刻及市委大门工程”墙体建筑节能施工时,违反相关建筑节能施工规范中“强制性条文”要求,未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,擅自变更建筑节能设计后未进行复审、备案(变动墙体保温材料),且未及时将建筑节能材料见证取样送检。现责令你单位在十日内整改完毕,并书面报我站复查,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实施墙体建筑节能施工。
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(内江嘉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):
施工单位负责人(四川东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):
项目监理工程师(内江建勘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):
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
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
抄报:内江市规划和建设局 |